陕西阳光生活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自愿参加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创建活动,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安全的肉品、蔬菜、蛋品、水产品、水果等食用农产品,我们承诺:
一、超市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。建立食用农产品入场销售者管理档案,对入场销售者进行动员、宣传、培训,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电子台账或纸质台账,并与食用农产品供货商签订质量安全协议书。
二、超市制定检测工作相关制度并上墙公示,制作检验检测信息公示牌,并每天向消费者公示检验检测信息,有满足食用产品快检要求的检测设备、检验试剂和存储条件。快检人员必须培训后上岗,具备蔬菜、水果农残,生鲜肉瘦肉精,水产品孔雀石绿检测项目的检验能力,配发有工作服等。
三、超市制作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创建工作管理人员公示牌,公示内容应包含有:管理机构设置情况;店长姓名、照片、联系方式;质量管理人员姓名、照片、联系方式。
四、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划行归市、摆放整齐。销售冷藏、冷冻食用农产品的应配备相应的冷藏、冷冻设施。食用农产品销售、仓储应符合20号令要求,产品标识牌统一规范。
五、超市与屠宰厂(场)、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签订协议书,销售生鲜肉摊位悬挂《生鲜肉备案表》。
六、超市设立有机食品、绿色农产品等优质精品肉菜专柜,在门户网站首页公开创建“放心肉菜示范超市”活动标准和承诺。
七、超市建立销售者票据、证明、检测信息档案盒,设立公平秤,设置意见箱或意见栏,设立投诉举报台,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