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逢节假日,各商家纷纷推出了打折、返券等各项优惠促销活动,让市民购物欲望大增。针对商家推出的活动,许多市民不了解实情,经常有人打电话到消协咨询有关情况。
案例一:今年的“情人节”,消费者刘先生从正在搞“全场五折.买一赠衣”活动的某商场购买了一套原件766元打完折后388元的情侣装。回到家后,拿出新买的衣服与女朋友一起进行试穿时,意外发现男装的口袋里有一张标签,标价是366元,日期是2012年2月12日。对照衣服的型号一看,正是自己买的这一套。刘先生拿着标签找到商场要个说法,并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钱。商场给出的答复是,366元的价签是在搞活动前的价格,打“五折”是“情人节”搞活动的价格,不是一样的活动,所以价格不能相抵。于是刘先生就到邹平县消协投诉。
案例二:赠品不享有三包权
近来,家住邹平的黄先生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。他从正在搞店庆促销活动的一家电器商城花3200元购买了一台电冰箱。按照商家的承诺,满3000元可获赠电水壶一台。面对这样挺划算的优惠活动,正想买台电冰箱的黄先生毫不犹豫地买了一台。三天后,在黄先生用电水壶烧水时,突然就不能通电了。拔下插头重新接通电源,仍然无法通电。黄先生带着电水壶,找到了商家,要求给予退货。商家称电水壶是赠品,即使出现质量问题,也不在“三包”范围之内。于是,黄先生投诉到了邹平县消协。
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既在节日消费中得到实惠,又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,滨州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购物要理性,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。
一、对打折、返券促销活动要理智。将平时了解的商品价格与节日促销价格进行比较,而后谨慎购买;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,尽量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进行标注。尤其要注意以下四点:
1、注意模糊宣传。一些商场张贴的海报大肆宣传“满300返200”“满200返120”等,让消费者一看非常动心,但实际购物之后才会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参加活动。
2、注意商品标价。在商品的标价上,活动期间往往标注99、199、299元等,同时提高小额商品价格,使消费者难于找到合适的差额商品,购物过程为凑齐价格返券而购买一些本不需要的商品,或者直接将参加活动的商品价格人为抬高,搞虚假优惠折扣。
3、注意返券期限。在返券的使用上给消费者设置种种限制,如:返回的购物券只限在一定区域内使用,不能全场通用;返券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完毕,逾期作废;返券活动期间最后一天所得返券只限当日使用等。
4、注意三包责任。有些商家借口返券商品属于打折处理商品,逃避或拒绝承担其应尽的“三包”义务。有些则提出种种条件限制消费者退换货。
二、网络购物(团购)消费要谨慎。节日集中购物期间,许多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的消费者对网络购物(团购)消费方式情有独钟,纷纷上网选购自已心仪的商品。在此,滨州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参加网络购物时,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:
1、注意支付方式。尽量选择有一定规模并且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网站商铺进行购物。在付款前对网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进行分析,包括网址、地址、电话、工商执照、ICP备案等信息。
2、注意店铺信誉。要关注消费者对网店商铺的口碑及品牌美誉度的评定,参考其他消费者的点评,对货品质量、送货服务等全面进行了解,最好是选择比较熟悉的网站购物。
3、注意虚假宣传。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,不论是通过实体店购物还是网络购物都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,一定要理性选择商品,避免商品出现货不对板、质量瑕疵、假冒伪劣等现象。
4、注意保留凭证。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交易记录、索取售货凭证,以免出现问题进行投诉时无据可举。(记者 王宝平 通讯员 王晓平)